2024-04-10| 发布者:
全体学生:
根据我校关于组织开展《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两优两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严格工作评审程序,成立评审工作小组。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过前期申报、学院评审,对申请集体及个人进行资格审核和初步认定。
现将推荐参评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从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如有异议,请联系评审工作小组。
联系人:孙艺楠 联系电话:86576680
附:推荐名单
共青团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