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学科带头人

2023-10-25| 发布者:


刘丽,女,19793月,中共党员,副教授,哲学博士。中国伦理学会理事,辽宁省哲学学会理事。伦理学学科负责人,硕士研究生导师。

主要承担本科生《思想道德与法治》、《哲学与人生》、《形势与政策》等课程,研究生《教育伦理专题研究》、《中国伦理思想史》、《伦理学原著导读》、《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与社会工程》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伦理、马克思主义哲学。

近年来,主持教育部及省级课题20余项,主持“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一流课程1门,省级示范观摩课程1门,主持省级教改立项2项。在光明日报等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专著1部,参编著作及教材4部,著作及论文获奖7项。并获得省教学能手、省青年教育科研骨干、省优秀指导教师等荣誉称号。并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创项目1项,省级项目2项,省级一等奖、三等奖若干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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