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

2022-08-28| 发布者: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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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女,汉族,19793月出生,辽宁沈阳人,中共党员。现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主任,副教授伦理学学科负责人,硕士生导师。辽宁大学哲学博士。中国伦理学会理事,辽宁省哲学学会理事。

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伦理、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承担本科生《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哲学与人生》等课程;研究生《教育伦理学》、《中国伦理思想史》等课程。

2013年荣获辽宁省青年教育科研骨干荣誉称号,2015年荣获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称号、教学大赛一等奖,2016年荣获辽宁省创新创业大赛年会优秀指导教师,2017年获评沈阳市高校师德标兵,2019年荣获校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荣誉称号,并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创项目1项,省级项目2项,省级竞赛一等奖、三等奖若干项。

近年来,主持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3项,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其余省级课题10余项;主持“双万”计划省级一流课程1门,省级示范课程1门,主持省级教改立项2项。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专著1部,参编著作及教材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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