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研活动的意见

2020-08-28| 发布者: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研活动,强化对全校教研活动的管理,促进教研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特制定本意见。

    一、提高认识

    教研活动是教师探索教育教学工作规律,交流教学经验,增强教学效果,提升教学能力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提高对教研活动重要性的认识,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人才培养,聚焦课堂教学,明确教研目标与任务,针对性开展教研活动。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出发点,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为着眼点,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概括凝练并探索教学规律。

    二、明确内容

    教研活动要以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能力,促进专业与课程建设,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培养青年教师为重点,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开展:

    (一)教学基本规范

    1.执行和落实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它环节(含实验教学、实习、毕业论文或设计)的教学任务;组织编写(或选定)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等教学文件;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建立适合有关课程的课堂教学、辅导、答疑、实验、作业课程设计、考试与考查、实习等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性要求;审议新开课的必要性和基本条件:教学大纲、教材、教案等,审阅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的课程讲义,听评青年教师的试讲。

    2.组织检查教师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授课计划执行等工作情况,定期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考评。主动听取、收集学生意见,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二)教学研究与科学研究

    1.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及实施计划,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课程体系等教学改革活动;积极引导教师广泛使用智慧教学手段,积极探索与实践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教学方式改革。

    2.积极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工作,注重专业综合改革对本门课程体系、内容和方法带来的影响,尤其是注重本门课程在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变化,以保证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准确定位。

    3.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制定教学研究计划,围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和基地建设、教学改革等主题开展教学沙龙活动;组织观摩教学和相互听课等教学活动,总结交流教学情况和经验。

    4.根据学校的科研计划,结合学科特点,配合学科建设与发展,确定相对稳定的科研方向、制定切实可行的科研计划;开展科研课题的论证和申报工作,协调科研与其他工作的关系,督促和保证科研课题计划的顺利进行;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报告等多种形式的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三)师资队伍建设

    1.组织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做好教书育人工作。根据教师及教学实际情况,提出加强教书育人工作的任务和措施,督促教师自觉遵守学校和学院制订的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维护教学管理制度的严肃性,认真完成学校和学院下达的其它教学、科研任务。检查和总结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及其经验,并组织必要的交流,形成优良的教风。

    2.按照校、院师资建设规划,组织制定教师培养计划,有计划、有目的地安排教师在职进修或脱产进修,提高其学术、业务水平,形成合理的课程教学梯队和学术梯队,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稳定。

    3.加强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对青年教师的培养采取导师制,为每位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明确培养任务,实施“青蓝工程”项目。

    三、加强管理

    加强教研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教研活动的制度建设,规范和完善教研活动的档案建设工作。

    1.学习培训制度。学校、教研组和教师个人要分层次做好学习与培训规划。以研究问题为中心,采取专题报告、专家讲座、教学观摩、名师慕课学习等培训形式,把专项培训与教学研究统一起来,有效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研究能力。

    2.同伴互助制度。各教学单位要确定每周的“教研日”、每学期的“教学研讨周”,适时召开本单位教研工作总结会。各教学单位要以学科组、年级组、课题组、课程组为单位组织开展不同层面、不同形式的教研活动,保证教师在共同研究中互帮互助、互相启发、分享经验、协同发展。

    3.课题研究制度。各教学单位要将教研与课题研究紧密地结合起来,按照教学研究规范化、课题研究实用化的原则,结合实际,抓住教学观念更新、教学资源开发、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效率提高等关键问题,确定课题研究内容,凝聚团队力量,合作攻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升教研组整体理论水平。

    4.档案管理制度。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教研活动记录、活动预案、学习文献、教学案例、教学课例、教师成长档案记录等实践性、过程性研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建立教学研究资料库,实现资源共享。

    5.考核评价制度。各教学单位要结合教研工作计划,将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情况纳入全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中,对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教学研究成果突出,实践效果明显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活动保障

    1.加强教研活动的组织建设

    各教学单位应对现有系、教研室做进一步的梳理,规范名称、合理布局,科学地设置教研组织机构,健全组织人员配置,提供必要的教研活动场所。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有对应的教研组织归属。

    2.加强教研活动的经费保障

    各教学单位设立教研活动专项经费,为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教学设施及研究经费,更好地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研究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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