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一级学科绩效考核得分计算方法

2020-08-28| 发布者:

    一、客观评价得分计算方法

1.基础性成果评价

年度基础性成果评价得分用表示:

其中,年度学科基础性成果评价基本分和提升分,表示各学科基础性成果评价基本分与提升分之和的最大值。

表示为:

其中,表示年度第个二级指标的得分,为二级指标个数。

表示为:

其中,考核首个年度,即

2.标志性成果评价

年度标志性成果评价得分用表示:

其中,分别为年度同一学科标志性成果完成数和规定指标数。

3.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评价

年度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评价得分用表示:

其中,年度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评价基本分和提升分。

表示为:

其中,年度或距年度最近一轮全国一级学科排名百分比。

表示为:

其中,的上一轮全国一级学科排名百分比。

综上,第年度客观评价得分表示为:

    二、主观评价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主观评价得分用表示:

其中,分别表示专家评价得分、职能部门评价得分和学科互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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