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2018-2019学年度学校本科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要求及《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学院评审小组秉承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我院符合要求学生严格进行遴选。相关事宜通知及公示结果如下:
一、评选标准
1.优秀学生标兵,为优中选优,一般为学校校长奖学金获得者,待学校2018-2019学年度校长奖学金评选结果产生后,经公示后自动转为优秀学生标兵。
2.优秀学生,原则上经审核需具备(1)2018-2019学年度思想品德奖学金;(2)2018-2019学年度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3)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总人数(不含一年级)5%。
3.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经审核需具备(1)任职一年以上;(2)2018-2019学年度思想品德奖学金;(3)综合测评专业排名在前30%以内;(4)2018-2019学年度社会工作贡献奖学金;(5)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人数(不含一年级)的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加该学年的评优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和受到纪律处分,且未被解除者;
2.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有1门以上(含1门)考核不及格者;
3.无故不交学费、宿费者。
二、按照我院2018-2019学年度校内奖学金评定结果,符合以上各项要求的学生公示如下,公示期从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我院评审领导工作组,联系人:孙艺楠,联系电话:86576680。
1、优秀学生标兵:校长奖学金评定之后确定人选
2、优秀学生:
杨艺(16023004)、于晓楠(16023033)、李雨欣(16023043)
陈思颖(16023030)、熊乐之(17023046)、马毓璘(17023029)
宋英爽(17023034)、张 哲(18023001)、梁佳彬(18023004)
3、优秀学生干部:
杨艺(16023004)、于晓楠(16023033)、李雨欣(16023043)
陈思颖(16023030)、熊乐之(17023046)、马毓璘(17023029)
宋英爽(17023034)、郭佩然(17023020)、张 哲(18023001)
梁佳彬(18023004)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