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全体学生:
按照“沈阳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度本专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通知,我院成立了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沈阳师范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评定标准和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院评定小组初审,下列同学获得了奖学金及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从2017年11月3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止,公示一周,如教师和学生对初评结果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我院领导小组。如无异议,我们将初审结果上报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
联系人:刘君杰(辅导员),联系电话:86576680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