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学生: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沈阳市大学生市长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沈阳市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成立了评审工作组,严格工作评审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个人申报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了审核和初步认定。
现将初步认定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从2017年11月1日至11月4日,如有异议,请联系评审工作组,联系人:刘君杰,联系电话:86576680。
附:初审名单
沈阳市市长奖学金 张 慧
沈阳市优秀共青团员 何 冰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