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考试试卷管理办法

2016-06-28| 发布者: admin

  为进一步规范马克思主义学院考试试卷管理工作,强化考试试卷的制作、评阅、分析与保管,全面提升考试试卷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试卷命题的原则与要求

  (一)命题原则
  1. 科学性原则。试题无科学性错误;试卷能处理好知识与能力、理论与实践、重点与覆盖面的相互关系。基础学院要求各学科夯实基础的同时,偏重于实际应用,尽量与专业结合。
  2. 合理性原则。试卷的内容、范围、深度均符合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试卷结构在题型、题量、题分、难度、区分度、认知层次比例方面分配合理;评分标准简便、准确,便于把握。
    3. 有效性原则。组成试卷的试题具有代表性,能够准确地测评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4. 连续性原则。每学期的内容难易程度基本持平。
  (二)命题要求
  1. 实行统一考试,即凡课时、大纲、教材相同且结束时间基本相同的课程,其考试均应使用同样试卷并在同一时间进行。
    2. 试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并体现本课程的重点内容。命题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确定考核的知识点、分数权重来组成试卷;或者从学生实际应用的角度出发,以小论文的形式进行考核。
    3. 客观性试题答案准确无误。主观性试题参考答案要给出评分要点和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合理,便于掌握。
    4. 试题内容与前两次同一课程试题的重复率应控制在30%以内。
    5. 试卷编制要综合考虑试卷的总体难度、题量大小,做到难易适度、题量适当,有较全面的知识覆盖面。同时要兼顾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试题中要有一些具有提高性的、灵活性的、现代性的内容。试卷的难度指标为易、中、难三个层次,大致比例为40:50:10。
    6. 合成(包括计算机组卷)试卷时,要把同一题型的试题编制在一起,试题编排总体上要做到从易到难,由简到繁。
    7. 每门课程必须拟定三套试卷。统一考试并统一评卷的课程应有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评分的具体要求(如采分点等)。两套试题应在题量、题型及难易程度等方面基本一致,完全相同试题的分数之和不得超过30分。
    8. 试卷的每道题后面都应标有相应的分数。
    9. 考试命题工作一般由一名教师在考试前第四周内(即距离考试28天)完成,并由另一名教师负责检查错误及难易程度。教研室主任必须在考试前两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即距离考试还有14天)完成试题的审定程序。
  二、考试试卷的审批与保密
  (一)命题后的试卷由教研室主任按命题要求进行审核后报送学院审核并印刷。

  (二)如命题教师为教研室负责人,其试卷的审批程序由另外一名教师参照前项办法执行。
    (三)教研室负责人或负责审核的教师领导对所审查的试卷有权提出质询,命题教师应对质询作出解释;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试卷,应退回命题教师重新进行命题。
    (四)接触试卷的人员和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凡在命题、审题、印卷、领取和保管试卷过程中造成泄密事故者,按有关规章制度从重、从严处理。
  三、考试试卷的制卷与领取
    (一)试卷一律采用教务处规定的试卷样式,并要求为打印稿。试卷要填写相关信息内容:考试(考查)时间、学年及学期、课程名称、课程代码等。试题表述应简明、准确,不得有差错和歧义;试卷必须打印清晰。
  (二)试卷由相关人员按规定要求送往印刷单位印制。
    (三)试卷制作完成后,必须由专人领取试卷。领取卷子后清点试卷份数,由命题教师组织试卷分班,需写明考试地点、试卷份数和每个考场的主监考教师,分卷后试卷密封保管。

  四、考试试卷的启用
  (一)要求主监考人员比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领取试卷,然后立即进入考场,在考前5分钟发卷。并据实填写《考场纪实》,按当场考生实考人数分发试卷。
  (二)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核对考卷数量,并将实考试卷与空白试卷一并交回所属教研室。由命题教师组织回收试卷,并再次清点卷子份数,确保试卷没有丢失。核查无误后,将试卷和草纸放到指定地点集中管理,由专人负责。
  五、考试试卷的评阅和分析

  (一)评阅

  1. 考试结束后,试卷的评阅工作应在三天内完成。试卷的评阅应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
    2. 凡一门课程同学分、同要求,有2名以上教师任课的试卷评阅工作,应由各教研室通过统一地点、统一时间、统一人员、流水作业方式进行集体评阅,并且评阅时领取试卷需登记,由专人负责。
    3. 试卷要保持干静、整洁,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更正必须在更正处签写姓名(不得盖章)。
    4. 试卷评阅后,所得总分应等于各题得分的总和,平时成绩不应该在卷面上体现。
    5. 阅卷结束后,教研室主任要统一组织任课教师按要求马上登录学生成绩,并统一装订试卷入库密封保存。
    6. 每门课程的总分、原始成绩单、网上登录的成绩三者要统一。
  (二)分析
  1. 任课教师登录完学生成绩后,应对所任课程学生总体成绩情况进行相关分析,并填写统一制订的《试卷分析表》,包括分段分数统计和卷面分析等,并进行总结。
    2. 考试成绩一般应符合正态分布规律,优秀率原则上需控制在30%以内。若成绩不符合正态分布,如优秀率或不及格率偏高,任课教师应对此进行分析和总结,提交说明报告,制定改进措施。
  六、考试试卷保存和查询
  (一)保存范围

  正常考试课程的试卷及补考(缓考)试卷、笔试的考查课程试卷、重修试卷。

  (二)保存方式

  1. 试卷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统一入库妥善保存。
    2. 试卷按课程分学期、分教学班进行保存,要求存放规范,方便查找,确保环境安全。
    3. 保存的试卷要用学校统一格式的试卷封面按教学班分装,并按试卷封面要求填写清楚应填栏目。
    4. 建立试卷档案,试卷档案归档内容:目录、试题、评分标准及标准(参考答案)、试卷丢失、成绩改动等情况说明。
  (三)试卷的保存年限

  试卷应保存到学生毕业离校后不少于一年。
  (四)试卷查询办法
  由教务处在指定时间,会同教研室主任和卷库指定管理人员,一起完成查询工作。如果成绩有改动,应由教研室主任或任课教师提供书面报告。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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