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十项措施

2016-06-28| 发布者: admin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为了把《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意见》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到马克思主义学院现场办公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质量,经学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十项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学院专门成立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办公室由学院领导班子,各系(部)主任、教务员组成,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的直接组织协调下,负责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监督及评估,定期对教学工作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及时发现教学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的指导性措施。

二、集体备课制度。由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主任负责,定期组织本教研部内部教师集体备课,每一章节由一名教师主讲,其他教师补充完善,以统一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认识,准确把握教学重点和难点。

三、集体听、评课制度。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要定期组织教学督导员集体听课、评课,了解每位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特点,以便于互相学习、互相促进。

四、青年教师导师制。学院将为每位35岁以下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导师有学院中有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的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担任,采取一对一的指导。导师要对青年教师备课、讲课、学生毕业论文指导、教改、科研等各个方面予以指导和帮助。

五、学院教学名师制。学院将组织评选院级本科教学名师,要使每个系(部)都有教学名师,每门思想政治理论课都有教学名师。在此基础上,打造校级教学名师和省级教学名师。

六、学院精品课制。学院将进一步加强精品课程建设,除了重点扶持校级和省级精品课程外,学院每年要组织评选院级精品课程,使课程建设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力争打造更多的校级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并冲击国家级精品课程。

七、名师教学观摩制。学院将组织教师观摩各级教学名师的课堂教学,请名师传授教学经验,交流教学体会,号召全院青年教师向名师学习。

八、对外学习交流制。学院将分期分批得选派不同层面的教师到不同层次的学校交流学习,参加短期培训,参加各种教学会议和学术会议,拓宽视野、学习经验、提高自己。

九、教改课题招标制。学院将对重大教学改革项目进行课题招标,中标者要与学院签订项目合同书,学院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十、年终奖励制度。学院在年终时将对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者给予适当奖励。

注:以上十项措施也适用于政教系。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07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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