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2023-04-24| 发布者: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党委第巡察组于4月17日至7月10日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信访受理对象。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3.反映问题渠道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信访电子邮箱、巡察意见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接受干部群众来信来电。

电子邮箱:ssdwxcz01@163.com

巡察意见箱:位于汇文楼二楼东北侧走廊

信访联系电话:15524121577

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20—11:45

13:15-16:40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16:40

 

党委第巡察组

                                    2023年4月17日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邮编:110034, 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